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1952年建校的第一批政法大学。半个世纪以来
2008年考研调剂查询,在政治、法律、管理等学科和领域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级人才。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部门公共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1、司法行政管理
2、行政管理
3、社会保障
4、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四、报考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三年以上(含三年2008年研究生分区,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考生可选择上海或当地地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选择上海报名的考生请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选择当地报名的考生登陆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网上报名时认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 (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2008年研究生成绩,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及照片采集。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上海现场报名点:
a)同济大学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地址:四平路1239号,时间:8:30-16:00;
b)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馆2楼,地址:华山路1954号,时间:8:30-16:00;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过时不再予以补报。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考生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2008年考研调剂学校,认真填写,一式4份,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在复试时,考生(包含外地考生)需携带填写好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4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这些原件的复印件到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新教楼)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待定。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MPA专业初试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联考科目:⑴ 英语;⑵ 公共管理基础;⑶ 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三门。
2、联考时间:2008年10月(具体时间以相关部门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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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时间及科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政治理论及综合素质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
八、参考书目
1、《2008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3、《2008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于2009年春季入学。
十、培养方式及学费
1、MPA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半或三年,培养方式为半脱产在职学习。上海学员授课时间为晚上或双休日,外地学员根据教学点的具体要求,协商确定。
2、培养费用为35500元/人,可一次性付清,也可按学年分三次支付。
十一、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华东政法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三楼)
电话:0576-88582113 沈老师 88511408 胡老师
传真:0576-88582112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新教楼MPA教育中心。
邮编:200042 ;电话:021-62071553,021-62071556,021-62071605;
传真:021-62071553 电子邮箱:hdzfmp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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